欢迎访问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特殊教育学院

教学资源

长春师专特殊教育学院教学人员综合考核评价表

附表:

长春师专特殊教育学院教学人员综合考核评价表

                 教师姓名                                 任教学科或岗位                              评价时间    


一级 目标

二级目标

评价标准

得分

小计

备注

目标

分数

15

爱岗敬业

5

积极接受并完成学院、教研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依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进行评定




遵纪守法

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同上


为人师表

5

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尊重和爱护学生。

同上


团结协作

3

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他人。

同上


能 

45

教研活动

5

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业务学习,完成学习笔记。

缺席扣1分/次、无学习笔记扣1分/次




备课

5

1.教案项目齐备,有完整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

2.教学内容完整,按学校要求完成电子教案和课件数量。

依据《教师教案常规检查标准》评定


上课纪律

10

按时上下课,不违反课堂教学纪律,不许随意进出课堂,不迟到和早退。

违反上课纪律者扣1分/次




不旷课,事(病)假应提前向教务处请假,不经教务处批准,不允许私自串代课,按时完成听课任务。

有私自调课现象扣2分/次,旷课者不得分


教学内容符合要求,与教学进度一致,每节课都有课时教案。

无教案者扣1分/次


考试工作

5

服从学校考务安排。监考工作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各项考务工作。

由学院核定评分


上交录入成绩及时无错误,按教务处要求完成试卷批阅及考试质量分析。

同上


按时上交试题及考核方案,格式规范,准确无误

同上


评教工作

10

每学年学院、教学督导、教研室主任进行听课检查。

教务处长、教学督导、教研室主任听课评定


5

每学年末,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教学满意率测评。

网上学生评教系统


特殊工作

5

主动承担学校相关专业及课程建设,大型活动及学校认定的相关工作。

由学校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认定加分



勤 

15

工作量

5

工作量达到规定课时,工作态度好,完成出色。

由学院核定评分




出勤情况

5

按要求参加教学会议和各类教学活动,无迟到、早退、旷工(会)现象,做到来校即签到。

迟到、早退扣1分/次,旷会扣3分/次;事假扣2分/次。(病假按有关规定扣分)


其他工作

3

按时完成布置的计划、总结、表册等规范、及时上交。

未按时上交扣1分/次




2

按要求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




15

教师竞赛

5

教师参加各级各学科竞赛,参加各级教学公开课比赛和教学评比。

以考评对象中最高者为满分,依次下推,每下降一级少1分(5、4、3、2)




学生竞赛

5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学科竞赛,学生比赛获奖、作品发表。

同上




教师发展

5

参加课题研究或撰写论文获奖

依据科研处考核结果进行核定


10

廉洁自律

10

严于律己,清廉从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利用家长、学生谋取私利者不得分




合 计 得 分(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各项检查扣分后,分值不足的项目,从总分中扣除相应的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