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特殊教育学院

教学资源

特殊教育学院课堂教学管理办法


特殊教育学院课堂教学管理办法


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组织形式,为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维护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教师承担的全日制专科课堂教学工作。所有专科生教学任务的教师,应服从课程所属的教学单位及教研室的工作安排,并按照各教学环节的要求履行职责。

第一章教案

教案是教师依据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的要求和教材内容,结合个人教学实践和学生实际所设计、编写的授课实施方案,是教师组织课堂教学的必要依据,是提高教学质量,取得预期教学效果的基本保证。

教案是反映教师教学水平和备课情况的重要依据,应保留备查。

一、教案编写原则

1.教师应以课程教学大纲为基本依据,根据学期授课计划所确定的教学时数及教学内容编写教案,同时以学院提供的教案参考样式为基础,结合个人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编写出具有自身特色和教学风格的教案。

2.教案应以教学内容为中心,以授课计划所设计的教学程序为主线,安排教学顺序,突出重点、难点,体现教学环节的过渡及时间安排,设计好板书、板图等。

二、教案编写要求

1.教师应参照《学院提供的统一格式编写教案,编写教案应按每一个教学单元(一般以2~6课时为一个教学单元)为一份相对独立的教案进行编写。

2.教师每讲授一轮课程均需及时对教案进行修改和补充,特别在教材变换或讲授内容变化较大时,应当重新编写教案。

3.教案书写要字迹工整、清晰(手写、打印均可),文字正确,不允许用非标准的字符和文字。实验、实习、设计、公共体育课等课程教案的编写参照理论课程教案编写的原则,并根据课程特点编写教案。

4.开课前,任课教师应做好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教师备课应在本学期开学前完成,开学前应编写完成前5周的教案;新开课的教师应当准备好该课程二分之一以上的教案;教学过程中应提前一周编写完成下一周的教案。

三、教案的管理

1.凡学院正式在编任课教师,在授课前必须认真备课,根据教学内容编写规范教案,教师授课必须携带教案。用过的教案由教师本人保存、备查。

2.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应根据教案编写的要求,认真审阅教师的教案,对不符合要求的教案,应及时向相关教师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经修改后符合教案编写要求的方可用于教学。

3.教务科、督导室和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的负责人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教师教案。

第二章教学进度表

教学进度表是任课教师科学合理地安排课程教学进度,确保教学任务按时完成的教学基本文件。每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需编写科学合理、严谨规范的教学进度表。

一、教学进度表的编写

1.教学进度表编写应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周数、课程教学大纲和学生实际接受能力统筹编写。

2.教学进度表应体现章节、教学内容提要、授课时数、教学方法、作业等,课程内容相互衔接,简明扼要,项目填写完整。

3.教师为不同专业或年级讲授同一门课程,若教学内容、周学时、教学进程相同,在注明全部专业、班级后可填写一份教学进度表。

4.同一门课程由多个授课教师担任时,若教学内容、周学时、教学进程相同,在注明所有授课教师姓名后可填写一份教学进度表。

二、教学进度表的管理

1.教学进度表应严格按照教务处拟定的标准格式填写,用A4纸打印。

2.教学进度表编写完成后要经过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经审核后的教学进度表是教师正常教学和督导检查的依据。

3.外聘教师承担课程的教学进度表,其编写和质量检查工作由课程所属教学单位相应的教研室主任负责。

4.教学进度表应在课程所在学期开始前编写完成,一式三份,一份任课教师留存,一份交教师所在教学单位存档,一份交教务科。

第三章备课

1.备课是教学过程中最基本的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和保证。备课过程是对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融会贯通的过程,是对每一节课的组织、设计过程。

2.任课教师应当认真研究课程教学大纲,明确教学基本要求,熟悉课程体系和基本内容;厘清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各章节的内在联系,把握基本技能以及重点、难点。

3.任课教师应当认真研究教学计划,明确本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程、平行课程和后续课程之间的衔接关系。

4.任课教师应当根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材的要求及学生的接受能力等,设计、选用科学、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和手段,力求做到教学内容与方法的优化,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5.教师备课应当编写教案,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各教学单位可以组织同课程组教师集体备课。公共课备课应做到进度、内容、重点、难点、作业统一。

第四章授课

1.任课教师应自觉接受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及教学督导专家、课程所属教学单位对课堂教学质量的监督和检查。

2.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应当对学生出勤情况、学习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教育和督促学生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维持课堂秩序。

一、教学态度

1.任课教师从事课堂教学应当仪表端庄,教态自然,教学用语规范,语言表达准确、流畅。

2.任课教师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治学严谨。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准时上下课;在课堂上关闭所有通讯工具;不随意调课、停课。

3.任课教师从事课堂教学应当备课充分,讲授认真,携带齐备的教学材料;教风严谨,认真组织课堂教学,严格要求学生。

4.任课教师应当关心学生,重视学生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二、教学内容

1.任课教师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及教学日历的要求,科学制订教学进度,并以此作为课堂教学的基本依据。

2.任课教师应当全面掌握教学内容,了解相关学科与本课程的联系及发展,把握知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前沿性。教学内容能反映学科发展的新思路、新成果,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适用性。

3.任课教师讲课要层次分明,概念准确,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

三、教学方法

1.任课教师应当根据课程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因材施教,坚持以学生为中心,采用案例式、互动式等灵活的教学方法,将启发、引导式教学思想贯穿于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内容需要,合理运用各种现代化教学手段。

2.任课教师要熟练掌握教学内容,教学思路清晰,逻辑严谨;板书要工整、有序,字体规范。

四、教学效果

1.任课教师要通过课堂教学实现教学目的和预定的教学任务,善于启发学生思维,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任课教师应当营造和谐、民主、活跃的课堂人文情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

第五章课堂讨论

1.课堂讨论是在教学课时以内,教师指导学生就教材中的基础理论或主要疑难问题共同进行讨论和辩论的教学形式。任课教师要根据教学目的,结合课程实际,拟出具有针对性,且有讨论价值的论题。

2.教师在课堂讨论中应当注意引导学生的思路,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训练口头表达能力,并及时做好讨论总结和讲评。

第六章习题课

习题课是在教学课时以内,教师以讲解习题为主要内容的课堂教学形式。任课教师应当结合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精选具有综合性、典型性、启发性的习题,讲练结合,帮助学生理解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

第七章辅导答疑

1.辅导答疑是在教学课时以外任课教师为学生单独或集体解决课堂教学中的遗留问题的重要教学环节,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教师应当通过辅导答疑,启发学生积极思考,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造力。

2.辅导答疑可采取集中辅导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每门课程,每周或每个教学单元都要安排1~2次辅导答疑,并作记录。

第八章作业

1.作业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是学生对课堂教学内容深化的过程,是训练思维,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和创造力,促进个性发展的重要途径。教师应当根据教学目的及课程性质适当布置作业。

2.作业原则上应当全部批改。教师要认真、及时批改作业,对作业中出现的问题,应做好讲评。

3.学生作业的完成情况,应作为学生所修课程平时成绩的主要依据之一,并按一定比例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部分。教师对作业的具体要求应提前向学生公布。

4.各教学单位应在期中或期末抽查学生作业,以了解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并作为考核教师教学工作的内容之一。

第九章多媒体教学管理

多媒体教学是指能够运用图像、动画、声音、文本等多种媒体的组合与设计,直观地表达教学内容的一种教学方法。

一、多媒体教学的基本要求

1.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学习需求适当采用多媒体教学方法,多媒体课件应当紧扣教学大纲,目标明确。

2.多媒体课件应是体现教师的讲授思路、教学风格和教学经验的载体。教师不得为了备课省时省力而仅仅将几个标题、教材目录或大量文字投影在屏幕上。

采用多媒体教学方法应当能够增加信息量、提高课堂效率和教学效果,加强教师与学生间的沟通与交流,活跃课堂氛围,便于学生理解、消化、吸收教学内容,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3.授课教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提前到多媒体教室调试教学课件,熟悉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确保教学正常进行。

4.教师应严格遵守多媒体教室使用规定,因违章操作造成事故和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多媒体授课的审批

1.拟采用多媒体教学方法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前一学期落实教学任务时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各教学单位经组织相关专家(不得少于5人)审核通过后,任课教师获使用多媒体教学方法资格。

经首次审核通过后,任课教师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拟使用多媒体教学方法,多媒体课件的课程名称、内容变动不大的,无须再次申请。

2.各教学单位统一填写《多媒体教学申请表》上报教务科,作为安排任课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的依据。

3.对在教学过程中部分内容拟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的课程,由任课教师在课前一周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教学院长批准并签字后报教务科,由教务科统一安排多媒体授课时间及地点。

4.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任课教师及其制作的多媒体课件进行审核:

(一)多媒体课件质量;

(二)多媒体课件是否符合教学要求;

(三)教师掌握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技能情况;

(四)教师对课程规划、组织和安排的合理性。

三、多媒体教学的管理

1.课程所属教学单位对采用多媒体教学方法授课的教师进行日常的教学评价和监控。各教学单位要掌握多媒体教学的效果,了解学生反馈意见,及时对授课教师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

2.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采用多媒体教学方法的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教师所在教学单位,由教学单位予以解决。

3.学院不定期组织多媒体课件的评奖活动,对优秀的多媒体课件予以奖励。

第十章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本办法由教务科负责解释。